日前,区纪委、区监委对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刘昌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经查,刘昌福违反政治纪律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表里不一,阳奉阴违,欺上瞒下,搞两面派,做两面人;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,巡察整改工作流于形式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违反组织纪律,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,隐瞒不报;违反廉洁纪律,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,影响公正执行公务;违反工作纪律,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。
刘昌福身为国企董事长,丧失理想信念,任凭自己贪念作祟,不断突破自身底线,最后彻底沦为了金钱的“贪吃蛇”,思想上腐化变质,说一套做一套,做政治“两面人”;行为上把企业当“家业”,独断专行、肆意妄为、大搞权钱交易,严重危害了国有企业政治生态,损害了国有企业形象。刘昌福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,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上饶市广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饶市广信区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昌福开除党籍处分,由上饶市广信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刘昌福简历:
刘昌福,男,汉族,1968年12月生,上饶市广信区人,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8月参加工作,函授本科学历。
1990年8月至1996年1月,在江西省上饶县董团乡工作(期间:1992年9月-1995年1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);
1996年1月至1999年4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煌固镇党委委员;
1999年4月至2001年12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煌固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(期间:1999年9月-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);
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副镇长;
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党委副书记;
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,任江西省上饶市旭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(正科级)、旭日镇党委副书记;
2006年5月至2010年11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驻区办主任;
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驻区办主任、县宗教局副局长;
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城投公司总经理;
2014年4月至2017年6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财政局党委委员、城投公司负责人;
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城投公司负责人(关系在财政局保留原职级待遇);
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,任江西省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(按正科级干部管理);
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,任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(按正科级干部管理);
2020年4月,被免去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职务。